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三)
第二十四章 建設健康信息化服務體系
**節 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務體系建設
全面建成統一權威、互聯互通的人口健康信息平臺,規范和推動“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創新互聯網健康醫療服務模式,持續推進覆蓋全生命周期的預防、治療、康復和自主健康管理一體化的國民健康信息服務。實施健康中國云服務計劃,全面建立遠程醫療應用體系,發展智慧健康醫療便民惠民服務。建立人口健康信息化標準體系和安全保護機制。做好公民入伍前與退伍后個人電子健康檔案軍地之間接續共享。到2030年,實現國家省市縣四級人口健康信息平臺互通共享、規范應用,人人擁有規范化的電子健康檔案和功能**的健康卡,遠程醫療覆蓋省市縣鄉四級醫療衛生機構,全面實現人口健康信息規范管理和使用,滿足個性化服務和精準化醫療的需求。
第二節 推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
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體系建設,推進基于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平臺的醫療健康大數據開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廣泛應用。消除數據壁壘,建立跨部門跨領域密切配合、統一歸口的健康醫療數據共享機制,實現公共衛生、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綜合管理等應用信息系統數據采集、集成共享和業務協同。建立和完善**健康醫療數據資源目錄體系,全面深化健康醫療大數據在行業治理、臨床和科研、公共衛生、教育培訓等領域的應用,培育健康醫療大數據應用新業態。加強健康醫療大數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體系建設,強化國家、區域人口健康信息工程技術能力,制定分級分類分域的數據應用政策規范,推進網絡可信體系建設,注重內容安全、數據安全和技術安全,加強健康醫療數據安全保障和患者隱私保護。加強互聯網健康服務監管。
第二十五章 加強健康法治建設
推動頒布并實施基本醫療衛生法、中醫藥法,修訂實施藥品管理法,加強重點領域法律法規的立法和修訂工作,完善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健全健康領域標準規范和指南體系。強化政府在醫療衛生、食品、藥品、環境、體育等健康領域的監管職責,建立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監督管理體制。加強健康領域監督執法體系和能力建設。
第二十六章 加強**交流合作
實施中國全球衛生戰略,全方位積極推進人口健康領域的**合作。以雙邊合作機制為基礎,創新合作模式,加強人文交流,促進我國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衛生合作。加強南南合作,落實中非公共衛生合作計劃,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派遣醫療隊員,重點加強包括婦幼保健在內的醫療援助,重點支持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加強中醫藥**交流與合作。充分利用國家高層戰略對話機制,將衛生納入大國外交議程。積極參與全球衛生治理,在相關**標準、規范、指南等的研究、談判與制定中發揮影響,提升健康領域**影響力和制度性話語權。
第八篇 強化組織實施
第二十七章 加強組織領導
完善健康中國建設推進協調機制,統籌協調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全局性工作,審議重大項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問題和重要工作安排,加強戰略謀劃,指導部門、地方開展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將健康中國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將健康中國建設列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將主要健康指標納入各級黨委和政府考核指標,完善考核機制和問責制度,做好相關任務的實施落實工作。注重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等群團組織以及其他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工商聯和無黨派人士作用,**限度凝聚全社會共識和力量。
第二十八章 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大力宣傳黨和國家關于維護促進人民健康的重大戰略思想和方針政策,宣傳推進健康中國建設的重大意義、總體戰略、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加強正面宣傳、輿論監督、科學引導和典型報道,增強社會對健康中國建設的普遍認知,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健康中國建設的良好社會氛圍。
第二十九章 做好實施監測
制定實施五年規劃等政策文件,對本規劃綱要各項政策和措施進行細化完善,明確各個階段所要實施的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重大政策。建立常態化、經常化的督查考核機制,強化激勵和問責。建立健全監測評價機制,制定規劃綱要任務部門分工方案和監測評估方案,并對實施進度和效果進行年度監測和評估,適時對目標任務進行必要調整。充分尊重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對各地在實施規劃綱要中好的做法和有效經驗,要及時總結,積極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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